第 33 章 第 3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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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第33章第33章第33章→:张虔从公司回到家中,家里静悄悄的,他在玄关换了鞋,却没开灯,在客厅坐着抽了几支烟,起身走进了书房。biqubao
打开书房的灯,走到书架前,手指抚过一排书脊,停在最里侧的那本书上。
书脊上印着书的名字。
一句顶一万句。
他将书抽出来,大拇指和四指上下捏着书口,稍微一用力,书页呼啦啦的走过。走到一半时,他让它停了下来,从书里取出一张一寸照片。
当年分手后,他删了短信,删了聊天记录,删了qq好友,删了手机号,扔了她送的所有东西,连这本书都不是她原来送的那本,只留了这一张照片。
留下来也不是为了怀念,而是为了铭记。
过了那个劲儿之后,他才开始后悔,觉得扔东西这行为实在幼稚,但已经晚了,因此照片就成了他那次恋爱唯一的证明。
张虔很喜欢这张照片。
虽是证件照,不苟言笑,但仔细看,能看出来照这张照片时,她在生气,有一点点委屈,因此像个欠扁的小狗。
谈恋爱那年的五月,她回老家去,带回了很多以前的旧物,他看到高考证上的这张照片,觉得她的神气很有意思,就揭了下来。
她回老家,是因为弟弟不上学了,要出去打工。
她很有做姐姐的责任感,电话里劝不了,一定要亲自跑回去劝。本来想跟她一块回去的,正好看看她的家乡,她死活都没让他去。
那是谈恋爱之后,第一次离别。
他送她去火车站坐车,一直送到月台上。
以前也不是没送过人,火车站,汽车站,机场都送过,没有哪一次这么难舍难分。
在月台上抱了很久,直到火车要开了,她才匆匆上车。
她没在家里多待,很快就回来了,加上来回的路程,四天左右的样子,不过对他来说,有点漫长。因为开始谈之后,还没这么长时间没见过。他到火车站去接她。她背着包,风尘仆仆,一下子就到了他怀里。
他忽然就觉得自己又活了过来。
领着她去吃饭的时候,她还从包里掏出一个丑丑的瓜,有长颈子和圆滚滚的身子。
她说是自家院子里种的南瓜,送给他。
他诧异坏了。
还真没人送过他这种礼物。
她说让他带回去煲南瓜粥,或者做南瓜饼之类的,反正一定让他吃了。
他捏着那个瓜脖问,这个瓜有什么特殊含义吗。
她说,吃了它,就权当他去过她的家乡了。
他一愣。
看着她没所谓的脸,心里漫上了一股异样的感觉。
他说不出来那种感觉,只觉得他好像又爱她了一点。
其实到现在,他也弄不明白,那次恋爱,谈到自己快要化掉的程度,到底是因为自身的缘故,还是因为她的缘故。
因为他后来,再也没有过这样的经历了。
也曾跟友人讨论过这个话题,友人说,大约是因为她出现在他人生中的黄金时代,触发了他积攒了二十年的,对爱情的所有想象和全部热情。至于后来再也没有过,则跟“人不可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一样”,是个哲学问题。
他觉得友人的话有几分道理。
懂得这个道理时,她在他这里的存在感已经非常低了。无缘无故,基本不会想起。
如果想起,基本都是碰到了与之有关的话题或者人。
比如有一年,他去上海出差,在西餐厅吃饭时,遇到过一个跟她长得有点像的人。他盯着人看了很久,以至于同行的人觉得他对人姑娘有意思,还替他要了联系方式,不过他却从未联系过人家。
比如还有一次,他接到一个诈骗电话,声音很像她,他跟人周旋了许久。虽然知道可能性很小,他却非常想确定一下。对方那姑娘的骗术真差劲,被他绕了几句,就把名字告诉了他。发现不是她之后,倒没有很失望,就是觉得这事还挺有意思的。
还有一年,公司招了一批实习生进来,有个笑起来很像,他也会多关注一下。小姑娘大约察觉到了什么,很积极主动的找机会与他相处,不过他却没什么兴致。只是在电梯里偶然碰到时,仍会忍不住逗一下,就想看她笑的那一瞬间。
也就仅此而已。
毕竟再特别的人,当她成为过去式之后,就没什么意义了。
也想象过重逢,觉得自己会波澜不惊。
等真重逢了,发现真人带来的冲击感还是比想象要强烈。像话剧和电影的区别,同样的内容,经屏幕传达,和真人直接表达,给人的感受是完全不同的。
只是最初的震动过去后,也就没什么了。像一粒石子投入水中,很快回复了平静。
是后来见到的次数多了,才逐渐生出了好奇。
好奇眼前这个人和回忆里的那个人,到底有什么区别。
而不舒服的感觉是渐渐产生的。
因为她对他的忽视。
他很少受到这种待遇。
不是说他已经自恋到觉得全天下的女人都应该关注他,只是觉得她做为一个乙方,他又是前男友的情况下,她不应该这样无动于衷。
说是曾经被糟践过的自尊重新出来作祟了也好,说是男人的征服心理作祟也好,总之她那种态度,让他有了那么一点不舒服。
本来这点舒服也没什么,毕竟生活不能事事如意,他不舒服和不甘心的事情多着呢,没必要放大这个。只是有一天突然对她发了脾气后,他自己都惊讶。
因为他已经忘记上次在工作之外对人发脾气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尤其对女人。
他才觉得忽视并不是解决历史遗留的最佳办法。
只是到底走到哪一步才算彻底解决了这个问题,他并不知道。
但这不重要,走下去就知道了。
次日中午,张虔和顾景明吃饭时,跟他聊了一下《名利场》比稿的事情。
下午,王彦就收到顾景明的微信。
顾景明卖了王彦一个人情,说在他的争取和游说下,他们张总觉得《我去往》和《名利场》的确构不成冲突,加上《我去往》合作又很愉快,还是决定让他们来试一下。
王彦得知这个消息后,立马把叶阳叫了过去。
叶阳得到这个消息后,心情十分复杂,但这种复杂的心理持续的时间不是很久,因为王彦的姿态下去了,她的分量上去了。
王彦再度跟她提起了公司合伙人的事情。
说实话,在上一次王彦提起之前,叶阳压根没想过这事。
公司合伙人要为公司的发展考虑,要到处找项目,拉客户。一旦成了公司合伙人,很多个人坚持都要让位于公司的整体利益。就拿前段时间,王彦让她私下找张虔看《名利场》的方案,她只是项目经理的话,不找就不找,自己也不觉得有什么,毕竟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但如果她是公司合伙人,为了那点个人尊严,死活都不去,那她自己都会觉得自己矫情,也会觉得公司要她这个合伙人没任何意义。
叶阳对成为合伙人一直不积极,怕自己被这个身份绑架,从而去做很多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
但上次王彦提了之后,她又有点心动,觉得应该再逼自己一把,走出舒适区试一试。
只是心动归心动,她一想到自己要腆着脸向张虔示好,她就受不了。
不过自从昨晚跟张虔谈开之后,今天王彦再提起这事,她就觉得那事也没那么难以忍受了。
可能之前她一直想做张虔的白月光,现在觉得做一粒饭黏子也没所谓。
不过想归想,她并不打算再找张虔要《名利场》,毕竟这项目太受瞩目,各个大公司都盯着呢,她就是现女友,张虔都未必卖面子,更何况前女友。
她觉得王彦也是知道的,拿合伙人鼓励她,只不过是想争取多一点的可能性罢了。
所以叶阳还是假意应下,并充分表达了自己会努力的意愿。
王彦又道:“现在距离比稿还有点时间,方案呢,还得继续完善,你那边没那么忙了,也抽空参加策划会吧,比稿的时候,也跟着去。”
叶阳顿了一下,道:“虽然《我去往》到月中就不忙了,但毕竟还没结项,我跟着去,会不会给时代造成一种咱们公司除了我,就没别人的错觉了?”
叶阳是很想跟《名利场》,只是这项目,她压根没参与,即便现在来,也没多少精力分给它,主要还得靠郭胜楠和林天一来弄,然后比稿时候,她跟去,多少有点有争功的嫌疑。再说确实跟《我去往》是有一点冲突,她觉得还是不去的好。
王彦道:“去不去另说,先跟着一块弄方案吧,毕竟你跟他们打过几个月的交道,对他们的风格应该有所了解,知己知彼嘛。”
老板既然都这么说,叶阳也不好再说什么,就应了下来。
从王彦办公室出来后,叶阳回到工位上,看到有微信消息,打开来看,是叶未匀,问她在干吗。
叶阳就跟他聊了几句。
叶未匀问她晚上有时间吗,一块吃饭,叶阳以工作忙为由,推了。
三月,初春。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网站即将关闭,下载爱阅app免费看最新内容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大神胡柚的被前任看见一个人吃火锅
《被前任看见一个人吃火锅》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都市小说,笔趣E转载收集被前任看见一个人吃火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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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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