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酒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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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群修道士的帮助下,地牢被清空,狂躁症患者接连被抓住净化,就连下水道的食尸鬼也很快被镇压了下去。
    这个城市,迅速的恢复了平定。
    而安吉拉没有和他们打交道,对于巫师来,能不见修道士就不见,双方虽然算不上仇怨,但也是井水不犯河水,少些矛盾对谁都好。
    那个黑袍人安吉拉也认出来了,正是当初被安吉拉吩咐詹姆斯他们埋进地中的卡尔。
    此刻的他浑身绿油油的,浑身的肌肉硬邦邦的跟木头一般,生命力极其强悍,只要身体不被摧毁大半就不会死亡。
    一开始他还想躲着安吉拉,后来被安吉拉逮住了,最终交代了一切。
    他本来想把下整个白牙山,给她的女儿创造一个好的生活环境。
    哪知道,飞翔一战给白牙山的怪物们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想要成为他们的王,就要经过飞翔的洗礼,确保没有这方面的弱点。
    于是,称王之前,卡尔退却了,他默默的离开了白牙山,来到了这个城市,找到一个地方住下,默默的守护着她的女儿。
    再然后,遇到詹姆斯,帮助他们度过这次难关,詹姆斯也承诺给了她女儿一个爵士爵位,让他的女儿成为了名誉贵族。
    时间渐渐的过去,安吉拉也终于决心离开。
    讨厌分别的她留下了一封信放在书桌上,随后以逛街的名义离开了风堡。
    一身黑袍和黑斗篷的安吉拉在市场并不显眼,事实上,很多商人旅行者都喜欢这身打扮,尤其是斗篷在他们之间格外受欢迎。
    斗篷并不仅仅只是用来装帅的,它可以用来防晒防沙防风,可以用来掩盖身份。
    因此,没钱的都要找一身麻布灰斗篷,有钱的找一身防水的黑斗篷。
    安吉拉身上,有的280枚银币,短时间内不愁吃喝。
    作为开在码头边的酒馆,龙的酒家很是热闹。
    每天来往的人络绎不绝,自然也是鱼龙混杂。
    哐当一声,一个瘦子被砸在了桌上。
    酒杯破碎,盘子乱飞,瘦子面色扭曲着滚在地。
    “狗娘的兔崽子,打主意打到老子头上了。”
    一边着,一个壮汉抓起瘦子的手将它摊在桌上,抓起短剑就剁了下去。
    惨叫声响起,瘦子被扔出门外。
    对于面前的乱象,安吉拉置之不理,只是弹掉一滴血液,不让它沾到杯中的酒。
    比这更乱的她都见过,长期被囚禁,玩家们心中有火无法发泄,在游戏中又不能死,自然成了他们发泄的地点。
    pk斗殴是常事,一天打十场架都不见怪。
    作为玩家的集合点,酒馆中发生这种事情,占据的比例最多。
    甚至于,安吉拉还觉得这酒馆有些冷清了。
    瘦子被扒光扔出了门外,壮汉坐在了安吉拉对面,将一枚银币拍在桌上。
    瘦子怀里的几个钱袋都到了他手中,所以此刻的他很大方。
    酒馆伙计收了银币后自然不会什么了,事实上这样算来他们还是赚了,酒馆老板巴不得每天多打些架。
    一挥手臂,将桌上的残渣和手指扫了下去,一条烤猪腿被送了上来,壮汉就着还沾着人血的短剑切下一块肉塞进嘴中,吃的喷香。
    他是一名佣兵,见惯了血,别吃人血了,就算是人肉也吃过。
    和冒险者不同,佣兵的对手不是怪物,而是人类。
    冒险者从不参与人类之间的战争,而佣兵,尤其是那些大佣兵头子,吃的就是战争饭。
    也是如此,养成了佣兵残暴的性格。
    刚才那个瘦子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他是这一带的惯偷,只不过这一次摸错了人。
    看似粗狂的壮汉佣兵,却心思极其细腻,第一时间就发现了他,城中不好杀人,只好剁下了他的手指。
    佣兵抬起头,好奇的看着对面这个正经的不像话的黑斗篷。
    这副打扮很常见,但是那兜帽下的那一抹尖尖的雪白却并不常见。
    握着酒杯的手纤细修长,指甲剪的干净整洁,再配合着纤细的身姿。
    这一定是个女人,而且,是个漂亮的女人。
    哪怕不是,男孩也可以。
    壮汉佣兵心动了,想到就做,怪笑着:“妞,多少钱?”
    安吉拉抬起头来,佣兵心头一跳,太tnd漂亮了。
    双目对视,见惯了血的佣兵脸色一片惨白。
    他坐了下来,喘着粗气。
    在刚才那一瞬间,无数的人拿着刀剑朝他杀来,他们将他压倒在地,割开他的皮肉,吞噬他的鲜血。
    他认识一部分,但是更多的并不认识。
    但他知道他们,知道他们都是被他杀死的人。
    佣兵越想脸色就越苍白,最后扭曲了起来。
    “啊!杀了你。”
    一声咆哮,将所有人目光吸引过来。
    佣兵跳上了桌子,被号称开罐器的战锤朝着安吉拉的脑袋砸了下去。
    木质的酒杯飞起,浑浊的麦酒泼了佣兵一脸,遮盖他的视线。
    一脚踢出,佣兵扑倒在桌上,接着安吉拉一张贴在他的后颈,瞬间就不动弹。
    佣兵自身的钱包,包括偷的钱包都到了安吉拉手中。
    翻开钱包,五枚金币晃花了人眼。
    这是佣兵的钱包,只可惜,这五枚金币并非金龙,看头像应该是哪位领主发放的货币,看成色,估计也就价值二三十枚银珍珠这个样子。
    夹出一枚,手指一弹,金币打着旋到了走过来的伙计怀里。
    “晚餐送进房间,再帮我找一张船票。”
    安吉拉打了一个哈欠,伸了一下懒腰,姣好的身姿纤毫毕露。
    众人撇过头去,孤身的老人女人孩惹不起,在这个世界一样适用。
    伙计问:“去哪儿?”
    “随便。”
    船,去哪儿都行,反正安吉拉也没有固定的目标,只要到达下一站就好了。
    “啧啧,还真是任性。”
    酒馆老板走了过来,将伙计怀里的金币抢了过来,看了一些,成色一般,不算太坑,收进了自己的衣兜:“想必是个冒险者吧,想当年我也如此,直到膝盖中了一箭。”
    至于那个佣兵,一探鼻子,还有呼吸,这就好办,扒光了扔出去就是。
    他身上的盔甲,牛皮靴,还有武器还是很值钱的。
    当然,他们并不知道,这个佣兵虽然没死,但也永远醒不过来了。
    回到房间,打开包裹,拿出刚买的笔记本开始记录起来。
    浑浊麦酒,味道苦涩,价格便宜,常出没于酒馆。
    门口响起敲门声,打开,吃晚饭送来了。
    吃完晚饭,又看了一会儿《通用符文大全第七卷》,吹灭了蜡烛,睡了过去。
    第二天早上醒来,安吉拉浑身一僵,低下头来,艾薇儿趴在她的身上,口水打湿了她的衣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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