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 狂歌中枪(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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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命之战,容不得半点的马虎。
    且不,现在她面前站着的并不是具有丰富感情的人类,而是一群凶狠的野兽。
    从她选择踏进狼群的时候,她的面前就只有了两条路,
    一条就是被狼群吃了,狼群活着,她死了。
    这显然是她不想看见的。
    另一条则是杀了狼群,它们死了,她活着,
    当狂歌踏进狼群,双方进行了暂短的对视之后,狂歌立即手腕瑞士军刀,主动的朝着离她最近的狼群发起了进攻了,
    汹涌而至的狼群,狂歌为了闪躲运用着之前在手链里学过的凌波微步,迅速的来回穿梭在狼群中,可是,毕竟刚进入狼群,对于狼群的弱点不是很了解。
    每一刀下去,都没能刺在致命点上,反而身体的疼痛加剧了唤醒了狼群的嗜血之心,它们张着锋利的牙齿,冲向狂歌,
    狂歌一个不注意,手臂立马被一只身形庞大的狼咬住,狂歌一吃痛,手臂下意识的对着那头狼的头部狠狠的刺了下去,
    温热的血液和脑浆喷了狂歌一身,可她丝毫不在,反而还很是高兴,她终于找到了对付狼群的办法。
    接下来的时间里,狂歌手腕瑞士军刀,随时提防着准备偷袭她的狼,身形不断的闪动,凭借着自己利索的行动开始锻炼自己徒手对付狼群的能力,
    早在找到狼群弱点的第一时间,她就决定利用狼群来锻炼自己的徒手战斗的实战能力,除非情况危急,她不会再轻易的动用瑞士军刀。
    仅仅只是学会用刀杀人,对她以后来,还是会有很多的局限性和不方便,徒手战斗,是对她最好的方法。
    狂歌几乎是在第一时间发现了自己的弱势,她对于自己身上的弱点总是有很强的自知之明。
    凌云则在发现狂歌受伤的第一时间,带着其他的人一起冲进了狼群,和其他的狼群进行着火热的厮杀。
    狂歌在武学上有着很高的天分,没一会便掌握了徒手对战的方法,狼群成为了一个的舞台,绚丽而漂亮的身手,稳准狠的手法,
    无时无刻不吸引着其他人的注意了,慢慢的狂歌的身边倒下的狼群越来越多了,可是最后的大boss却迟迟不露面。
    就在大家被狂歌的身手吸引住目光的时候,白琳眼底的嫉恨和嫉妒的神色,浓如墨汁,
    她像是进入了自己建造的魔怔一般,握着之前保护她的人递给她的枪支,慢慢的对着狂歌心脏的位置。
    狂歌厮杀掉身边的一只狼群之后,双手撑着腰,利用周边的伙伴给她减轻的压力,微微的喘着气,毕竟,她才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
    厮杀了这么久,身体已慢慢的显露出疲惫和透支,身手和之前相比慢了很多,
    突然,她在人与狼的厮杀中,听到一声枪响,
    她诧异的转身向着开枪的人的方向看去,只见一颗子弹朝着她的心脏中奔驰而来,
    速度很快,原本如果没有之前的战斗,她相信,凭借自己的能力一定可以躲得开,可是这回她消耗的实在太大,一时间竟然无法躲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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