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猎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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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一路奔波,这爷孙二人算是终于进入林霞山了。
    映入眼帘的林霞山,入口处是一片茂密的森林。这里是人类未开发的处女地,野兽的天堂。
    关于林霞山,千百年来有着许多神秘的传。有人山中深处有妖怪,并信誓旦旦的自己亲眼看到了。还有人里面有神仙,能腾云乘雾,抬手间便有毁天灭地的力量。
    后来踏入修真界的南怀瑾才知道,所谓的妖怪是真的,不过都是些未开化的妖兽而已。至于镇民口中的神仙,就是一些修真者。
    这些对于现在还是一个六岁的娃娃的南怀瑾来,还是太过遥远。看着眼前的林霞山,他的脑海中只有一个念头。
    大,真的太大了。
    至于其他的描述词,什么巍峨,雄壮的,跟怀瑾是没有什么半文钱关系的。原因很简单,南怀瑾是个文盲。
    他的爷爷南语堂眼中可没有什么要让怀瑾考取功名的念头,也不知道文能治国安邦。他的念头很简单,先填饱肚子。虽然镇中也有教书先生,但这是有钱人家才能享受的。显然对爷孙二人来,虽然不是特别穷,但也跟有钱这两个字没什么关系。
    看着眼前的森林,南语堂也是一阵唏嘘。自从儿子和儿媳相继离开人间,他忙着照顾年幼的孙子,已经很久没有进山了。
    南语堂取下背上的包裹,从中拿出一把猎刀,递给了身旁的怀瑾。
    怀瑾看着眼前突然寄过来的猎刀,愣了一下,然后麻利的伸出双手接了过来。
    接过来后,怀瑾细细的打量起来。眼前的猎刀大约有三尺,几乎赶得上他的大半个身子了。
    厚厚的刀背,锋利的刀刃磨的发亮,刀身上还有专门为放血开的血槽,手柄处用布条仔细的缠好,实在是一把利器。
    然而让怀瑾疑惑的是,年的他肩不能挑,腰不能扛的,要这么一把大刀干什么。
    “跟紧我,不要走丢了。”耳边传来爷爷的声音。
    显然,南语堂并没有向孙子解释的打算,提醒了一句后,径直向前边的密林走去。
    怀瑾跟在爷爷的身后,亦步亦趋的紧随着也进了山林。
    进入山林,感觉突然变暗了,就像太阳将要山的时候,只有丝丝缕缕的阳光透过密密的树叶,照到林间的空地上。
    森林经过千百年来的生长,树木又高又壮,最粗的有一丈粗,直插入云霄。
    怀瑾的鞋子踩在腐败的树叶上,发出吱吱的声音。偶尔踩过去,惊起许多靠树叶为生的昆虫乱爬。
    地上有时会看到脚印,有时映入眼前的是一些野兽的尸骨。这都是自然的法则,在这里,适者生存是唯一的法则。
    南语堂带着怀瑾经过一天的跋涉,终于踏出了密林。中间休息了几次,午饭也是用随身带的干粮草草的解决了。
    今天他们还要赶路,并没有享受这一。
    穿过密林,南语堂带着怀瑾来到一个山谷。山谷杂草丛生,荒无人烟。稀稀分布着几个百年老树。
    走到山谷的尽头,怀瑾看到一个有些破败的茅草屋。这是爷爷也停下了脚步,显然,他们的目的地到了。
    吱呀
    随着南语堂推开木门,一些灰尘飘下来。怀瑾向屋内看去,到处都是蜘蛛网,地上也结了一层厚厚的灰尘。
    显然,已经很久没有人在这里居住了。
    “这是我们的祖先进山打猎时居住的地方,我年轻的时候也曾带你的父亲来过这里。”南语堂向着怀瑾解释道。
    “哦。”怀瑾轻轻答应一声,表示自己明白了。经过这么长时间的赶路,他已经没有精力去管这些了,只想好好的休息一下。
    可南语堂完全没有休息的意思,他拿起门后的扫把,开始打扫灰尘遍布的屋子。怀瑾看到这,也默默的拿起抹布,仔细的擦去桌子上的灰。
    经过爷孙两个的一番努力,屋重新焕发了生的气息。
    把带来的被子铺上,南语堂生起了一堆火。然后从包袱里拿出干粮用树枝串上,烤了起来。
    一会后南语堂和怀瑾各自吃了些烤干粮,算是解决了晚饭。
    “今天就到这吧,好好睡一觉。明天我开始教你打猎。”
    吃完饭后有些睡意的怀瑾听到爷爷的话后,草草的应了一声就爬上了土炕。
    经过一天的赶路,年仅六岁的实在是太累了。而南语堂则在火堆旁坐了一会儿,然后关好门,也睡去了。
    深山里,夜晚的生活才刚刚开始。一些夜行的猛兽睡了一整个白天后,开始醒来觅食。
    伴着山中不时传来的兽吼和柴火燃烧的噼啪声,疲惫的怀瑾度过了入山的第一个夜晚。
    一夜无话。
    随着鸟鸣声,怀瑾醒了过来。发现爷爷早就起床离开了,他也赶紧起床穿好衣服。
    推开门,天刚刚亮。远处还有夜的余辉,太阳则刚刚露出头,给山中的丛林披上一层淡淡的光辉,此时山中还有雾气弥漫。一切都漂亮极了。
    怀瑾在门前坐了一会儿,一边欣赏日出的美景一边等爷爷回来。
    等南语堂回来的时候,怀瑾肚子已经饿的咕咕叫了。孩子容易饿,尤其是昨天他还走了一天的山路。
    等看到爷爷手中提着的两只肥肥的野兔后,怀瑾立即兴奋了起来。
    “爷爷你真是太厉害了。”怀瑾高兴的对着爷爷道。“等以后你也会这么厉害的。”南语堂听闻孙子的话后,摸了摸他的脑袋,笑着回应道。
    茅屋的后面不远处有一条溪,兔子被南语堂熟练的剥皮抽筋,去除内脏。然后用树枝串起来。
    把昨夜的火堆重新点燃,架着兔子烤了起来。
    兔子烤到金黄滋滋冒油时,南语堂撒上一些盐,然后递给了怀瑾。
    怀瑾早就已经看的口水狂冒了,闻着肉香感觉自己更饿了。接过爷爷递来的烤兔子,直接迫不及待的一口咬了下去。
    “哎呦,烫死我了。”俗话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对怀瑾来,心急吃不了热兔子。这不,烫到嘴了。
    “慢点吃,不要急,又没人和你抢。”南语堂看着狼狈的孙子,连忙把水壶递给了他,同时笑着道。
    怀瑾急忙接过水壶,猛喝一大口,终于感觉嘴好受了一些。
    经过这个教训,怀瑾慢慢的吃起了兔子。
    两个兔子还是很肥的,肉也挺多。爷孙两个人都吃的很满足。感觉经过昨日一天赶路的疲惫都消除了一些。
    “好了,我们该走了。”吃完兔子,歇息了一会后南语堂站起身,对怀瑾道。
    “好嘞。”闻言怀瑾也急忙起身,把昨日爷爷进山前交给他的猎刀取了过来。
    南语堂也从墙上取下弓箭背在身上,手上也拿着一把跟怀瑾样式一样的猎刀。当然,他的腿上还多绑一把匕首。
    “爷爷,我们今天去猎兔子吗?”怀瑾双手握着猎刀,对着爷爷好奇的问道。
    “不,今天我们要去猎山上的野狼。”南语堂道。
    “野狼不是成群结队的吗,我们两个人怎么对付的了?”听到爷爷的话后,南怀瑾脸上的表情有些吃惊,反问道。
    “野狼在冬天是成群结队的,因为要集体狩猎。而在春天是交配的季节,野狼也分开了。”南语堂显然对孙子的话并不意外,语气轻松的道。
    听到爷爷的话后,怀瑾没有什么疑问了。
    南语堂关好屋门,带着怀瑾朝昨日他们穿过的森林走去。森林,就是今天他们的目的地。
    此时春光正好,洒在爷孙二人的身上,像是他们本身就带着光。
    森林还是那个模样,千百年来未变的模样。当怀瑾和爷爷踏进森林后,仿佛天一下子暗了下来,使得他们有些不适应。
    怀瑾眼睛眯了一会儿,才渐渐适应了森林的幽暗。而南语堂正在观察地上野兽留下的痕迹,显然早就适应了。
    地面上有着很多的痕迹,显然有好多动物从这里经过。南语堂辨认了一会儿后,指着一串脚印对怀瑾道:
    “这就是狼的脚印,狼的脚印挺像大狗的脚印,也只有一点儿区别,狼的脚掌两边往里缩拢,因此狼脚印比狗脚印长一些,秀气一些。而且狼的脚印是一行的,而狗的是两行脚印。”
    怀瑾点了一下头,表示自己记住了。
    “看着脚印还是新鲜的,应该是不久前留下的,我们跟着脚印走,就能找到狼了。”南语堂对怀瑾细心的道。
    从这一刻起,南语堂开始传授怀瑾打猎的技巧和与野兽搏斗的手段。这些都是他生命中的财富,如今毫不保留的传给自己的孙子。
    这,就是传承。人类正是有了一代代的传承,才战胜了自然,并发扬光大。
    南语堂和怀瑾渐渐在树林里走远,伴着虫鸣,鸟叫和耳边时不时传来的兽吼。
    远处,有一只孤狼等着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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