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上年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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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了老槐路,王哲和母亲来到通往菊花城外城的主路。
    就在这个岔路口,张虎还曾提议过:躲在后面朝孙大个扔石头。
    孙大个本名叫孙迹,然而王哲早就为他想好了诨号,就叫迹……吧。再怎么王吉和他也也算是本家人,老王八已经够坑的了,这个更坑的外号还是留给仇人适合。
    因为李二赖子对母亲有过严重冒犯,所以他才是王哲最恨的一人,与一名临村的野汉一样,令王哲恨不得吃其肉喝其血。
    除却这二人,王哲最恨的便是孙大个了。
    或许还是因为太年轻,有些仇恨容易记在心里。
    待过个十年二十年的再看,孙大个和他之间的矛盾真算不了什么,大概只能归集到同窗争执打架斗殴罢了。
    虽如此,但这并不意味着王哲会轻易原谅他。
    在学堂里,欺负和被欺负这种事,向来无法避免。既然非要在二者之中扮演一个角色,那为何不选择欺负别人呢?
    王哲早就想好了报复方式,不打不骂,也不扎人。
    他决定采取一种相对文明却又非常不文明的方法,昨天刚做好铺垫,具体实施人已经暂定,不出意外的话,就是张虎。
    天已经大亮,但太阳仍未升起。
    王哲对母亲,他希望太阳永远这样。因为太阳一旦出来,温度就会迅速上升,晒的人很不舒服。
    王母笑笑,并不认同。
    “太阳不止关乎你一人,离了谁?太阳依旧升起下。有些地方就等着雨过天晴,晒被捣浆,收粮打场呢。你瞧,路边田里的麦子再过些天就能收了,太阳不出来,还坏了呢。”
    “弟妹就是通书达礼,的条条是道,我这个老粗都能听的懂。”
    “李大牛,知道自己是老粗就行,癞蛤蟆咱就别老想吃天鹅肉。”
    “王大根,你少风凉话,人家孩子跟着呢,少一句憋不死你。”
    “大牛啊,你看嫂子怎么样?王家媳妇不稀罕你,嫂子稀罕呀。”
    王母听着他们的这些荤话,很不好意思,平时倒也没什么,但关键今天儿子可还在身旁站着。
    王哲在旁边听的也委实尴尬,但他心里明白,这些人没什么恶意。
    这些人是在主道上遇到的,来早的人大多都会选择在岔路口等一会。同样是去城里讨生活的忙碌人,结伴而行,不仅安全,还能和人话。平时他们荤话不忌,所以此时也是口歉遮拦。
    村中有些八婆,在谈闲话时,曾被王哲偷听过几句,其中就有关于母亲的绯闻。
    她们,上年秋天,母亲差点被野汉拉进玉米地了。幸好被两个同样天不亮就要去城里讨生活的人发现,把野汉打跑,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事后,有人认出那个野汉是邻近村一个有名的老光棍,偷奸耍滑,无恶不作,已经盯上王母好几天了。
    秋天太阳出来的晚,路边田里种的又都是高高的玉米,趁着天黑,突然从旁边窜出来,将一个妇人拉进玉米地还是很容易的。
    幸好李大牛和王大根听到了母亲的求救声,及时救援,所以王哲对二人是报有浓浓的感激之情。
    更何况二人自那以后,都会故意早早的等在岔路口,这其中的恩情,自然不必多,开些不是太过分的玩笑,也没什么。
    走路,吹牛打诨,不知不觉间,太阳已经从东方跳出,朝霞千里,美不胜收!
    见惯了日出的母亲,并不认为这些景色值得她驻足观赏。
    任谁无论冬夏,总比打鸣的公鸡还早看见太阳,都会生出疲倦。
    或许这正是满山遍野的野花,山村土路边盛开的槐花,于村姑而言都不是花的原因吧……
    早就习以为常的事物,就容易被习惯性忽略。
    只有那些不常有的,需要种在肥沃花园或精致花盆里的牡丹、玫瑰、百合,大概才算花。
    到了外城集市,王母来到固有的摊位,王哲帮忙将豆腐摊摆好,才向母亲要钱。
    问明卖香料调料的商铺,就带着二枚银币二十三枚铁币,购置辣条的调料去了。
    王母本来是不放心的,但她由于卖豆腐走不开,加上王哲的大忽悠神通,钱不知怎么的就稀里糊涂的到了王哲手里。
    店铺的老板,为人和蔼,并没有因为王哲年纪而谎报价格或缺斤少两。
    还有一件事,很巧合。
    店铺老板的孙女叫纵悦,和他是同窗,他进去的时候,纵悦恰巧也在。
    “王哲,你是故意来找我的吗?”
    “啊?是啊,熟人可以便宜点吗?”
    纵悦一呆,实在想不到原本老实腼腆的同窗,会突然蹦出这么一句话。
    随后立刻反应过来,热情洋溢道:“当然可以,咱们是同窗嘛,给你算你贱点是应该的。”
    “首先声明,是便宜,不是贱。”
    “呃?对,让你占点便宜。”
    王哲用审视的目光看着她,片刻后,摇了摇头,道:“能不能先留着?本来就没多少,再占又能占到哪去。”
    纵悦:“……”
    五香中王哲挑选了八角、肉桂、茴、花椒这四样,没买丁香。
    除此之外,又买了一两胡椒和二两孜然。
    结账时,纵悦让爷爷给他抹了零头,收下两枚银币,省了他三个铁币呢。
    王哲又问老板,在哪里可以买到植物油。
    还没得到回答,袖子就被纵悦一把拉住,“走,我带你去。”
    纵悦性格开朗,为人热情,是王哲公堂里为数不多的朋友。
    或许她应该生在地球二十一世纪,那里才有足够的胸怀容忍她的成熟奔放。
    一个十二岁的孩子,长期混迹于街头市井,心智早熟。嘴里时不时蹦出个老娘,或者故意学人家挺挺胸部一句大不了陪你睡一觉,任谁家正常孩子都受不了。
    况且纵悦还特别漂亮,浑身散发着青春少女的气息,面色清纯;但其性格又泼辣妩媚,像从烟柳之地归正的女子,懂得撩人。
    如此,在学堂里,同性嫉妒,异性又都是屁孩,不懂风情。
    她也就只能沦和“豆豆”般的王哲做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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