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3章 我不留无用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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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93章我不留无用之人第393章我不留无用之人→:盛凌云又说:“只是我们之间有名无实……”
    苏曼曼本来还想着,给盛凌云生个孩子,一句话让她断了念想。
    嘴角勾起一抹苦笑:“既然大人并不喜欢我,为什么还要带我来幽州。”
    盛凌云淡淡的扫了她一眼:“我身边不留无用之人。”
    意思就是苏曼曼还有她的用处。
    苏曼曼不知道自己有什么用,只知道若是真的把青楼给建起来了,肯定会日进斗金。
    最终,她冷哼一声:“既然是有名无实,不如不要,盛大人,我虽然心仪与你,也不是非你不可。”
    苏曼曼伸出三根手指:“我要三成。”
    比起男人,钱对于苏曼曼来说,是最重要的,至少能全权掌握在自己手里。
    至于盛凌云为什么非要带苏曼曼来幽州,当然是为了洗钱呀。
    盛凌云发现了金矿,总不能莫名的出现那么多金子吧,开青楼做生意,是最好的洗钱办法。
    另外,他还需要幽州的百姓休养生息,只有老百姓富足了,他才会有更多的赋税,只有赋税多了,他才有借口增加兵力。
    组建军队很费银子,武器装备需要钱,良驹马匹需要钱,士兵吃饭需要钱,他是有个金矿,但是都知道幽州穷。
    只有幽州百姓富足了,他金矿产出的金子,才能正大光明的使用,才能把私自屯兵做到明处。
    盛凌云回来了,却再也没办法离开,幽州有很多事情需要他亲自处理。
    楚夕也正是看准了他这点,才敢放心大胆的离开。
    春暖花开,春天来了,越往南天气开始暖和,土地开化,柳枝吐芽。
    楚夕像平时一样,穿着棉袄,用头巾围着头发,胳膊上挎个小竹篮,双手揣着,往城隍庙里走去。
    一来到庙里,她先是把竹篮里给城隍爷的供品摆一下,又点了三炷香,跪下来,虔诚的磕头,嘴里念念有词。
    “神仙保佑我家兄弟早日归来,平安归来。”
    祈祷完才又站起来,准备离开。
    此时,庙里昨晚住下的人看到她,热情的问道:“大嫂,你每天都来拜城隍爷吗?这里的香火一般呀,听说附近有个观音庙,你要许愿怎么不去哪里许?”
    楚夕嘿嘿一笑,露出一嘴的大黄牙,其中还掉了一颗。
    “观音太忙,我这个愿望她老人家顾不上,我兄弟就是从这里被带走参军的,当然要拜城隍爷,心诚则灵。”
    人家只是随便问问,听了楚夕的回答也不在意,吆喝着同伴一起离开。
    天气好的时候,城隍庙里白天人不多,晚上借住的人多,一般情况下,天一亮就陆陆续续走完了。
    楚夕说是拜城隍爷,实际是在等宋子文。
    比原定计划晚了一天,到了第三天的上午,楚夕正在城隍庙旁边的河边挖野菜,宋子文才赶到。
    宋子文也是一个人来的,跟着的商队离开沧州的时候,他就安顿好让他们先走了。
    宋子文一个人来接楚夕。
    按照他们的约定,宋子文来到城隍庙,先去旁边树林里砍柴,一边砍柴一边唱歌。
    “九妹九妹,你去桃花岛吗?”
    楚夕听到后,就会对:“二哥二哥,你有船吗?”
    宋子文再对:“有船有酒,宫廷玉液酒。”
    楚夕最后对:“好酒好酒,一百八一杯。”
    但凡对错一句,楚夕和宋子文就接不上头。
    宋子文果然办事稳当,暗号对上之后,楚夕才敢起身。
    用袖子擦擦脸上的灰,嘿嘿一笑:“你终于来了。”
    宋子文此时也是装扮成老农户的样子:“走吧,咱们回家。”
    楚夕挎个小竹篮,篮子里装的是野菜,宋子文挑着两捆柴火,跟着楚夕就往村子里去。
    从城隍庙到附近的村子,中间是一大片广袤无垠的小麦地。
    春天刚到,土地翻了几遍后,粮食种子已经种上,下了两场贵如油的春雨,小麦从地里冒出了嫩嫩的芽。
    楚夕和宋子文一前一后的走在乡间的小路上,即便是有人在后面跟着,此时也不可能露面。
    一旦露面就像和尚头上的虱子,一览无遗。
    而且楚夕住的村子人口也不少,一旦进了村子,再想找到他们就难了。
    所以,盛凌云派出来人追到城隍庙,就再也找不到楚夕和宋子文了。
    宋子文跟着楚夕进了一家农户小院子,把柴火给放地上,扫了一眼院子,刚准备说话。
    就听楚夕给他比了一个手势:“嘘。”
    接着听楚夕说:“大娘,这几天的房钱给你,今天我兄弟来接我了,我要走了。回见。”
    原来屋子里还有一个人,一个老婆婆拄着拐杖从屋子里走了出来,颤颤巍巍的。
    “走了,闺女,行,既然接到你兄弟了,我就不留你了,路上好走。”
    楚夕把银子放老婆婆手里,老婆婆虽然睁着眼睛,可是眼睛却看不清楚,眯着眼睛,一直眨呀眨,宋子文知道,老人家容易得白内障。
    冲她点点头,也没开口说话,跟着楚夕从前门进,从后门出。
    俩人一直走到村子的另外一个乡间小道上。
    楚夕才长长的吐出一口气:“宋子文你可真行,以前以为你是聪明的,没想到这么笨,怎么把盛凌云的侍卫给带来了?”
    宋子文大吃一惊:“没有啊,盛凌云确实派了人跟踪我,可是出了幽州,我就把人给甩了。”
    楚夕想了想,也不能怪宋子文,毕竟比盛凌云还聪明的人,她还没遇到。
    “我不见了,盛凌云肯定派人追踪,第一批人我看到了,想着肯定还会有一批,没想到跟着你,不过也说得过去,毕竟我一走,你也离开,他对你不放心。”
    宋子文依然不解:“你是怎么知道盛凌云的人跟着你的?”
    楚夕微微一笑:“靠人脸,我是识别不出来的,我有轻度的脸盲,但是在幽州的时候,我送给他们洗衣用的皂角粉里,加的有薄荷。”
    薄荷在古代比较贵,也不是太好种植,用处不大,即便是药铺用的也不多。
    但是楚夕喜欢用,牙粉里,皂角粉,自制的香里,也会放一点,这在其他皂豆里是没有的。
    毕竟别家的皂豆成本没有那么高。
    而且楚夕从前的皂角粉里也没有,是来到幽州后,开始是为了祛除土腥味儿,没想打阴差阳错,成为她辨别盛凌云侍卫的方法。
    宋子文轻轻嗅了一下自己的衣裳:“我也用了你给的皂角粉,我就说么,洗出来的衣服干净又好闻,原来加了薄荷。”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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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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