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钱袋被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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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章钱袋被偷了第10章钱袋被偷了→:楚夕消失了一整天,家里人都很着急,看到盛凌云把她找回来了,大老远蕙娘和杨氏都朝着她跑了过来。
    杨氏拉着楚夕的手,四处查看:“怎么去了那么久,吓死我了。”
    蕙娘也跟着担心道:“山上有狼,白天去都要好几个人结伴,你一个人咋能行。”
    楚珊也跟着跑过来,可她刚来到楚夕身后,看到一整只大野猪,激动的尖叫。
    “娘呀,二姐打了只野猪回来。”
    此时大家的目光才从楚夕身上,挪到身后的野猪上。
    蕙娘也吃了一惊:“从前你一身的蛮力只会砍柴,没想到竟然打了只野猪,你没受伤吧。”
    楚夕受伤了,只是有空间灵泉,伤口好的快,但她的腿还是有些疼,而且失血过多有些头晕。
    被蕙娘推了一下,更晕了。
    “崴脚了,疼,疼……”
    众人将楚夕扶到屋子里,让她休息。
    盛凌云收拾完来到床前,楚夕已经睡着了。
    灯光下,楚夕的脸有些惨白。
    他去找楚夕的时候,是看到楚夕的小腿插在竹尖上的,即便是有灵泉,也不是一时半会儿能好的。
    轻悄悄的掀开楚夕的腿,捏了捏,楚夕胖,也分辨不出她的腿是肿了还是胖。
    用手摁了摁,白皙的肌肉很有弹性,看到楚夕不疼,他放下心,吹熄了灯去偏塌上休息去了。
    等盛凌云离开,楚夕才敢睁开眼睛,缓缓的吐出一口气。
    她要被吓死。
    回到家后,楚夕便刻意躲着盛凌云,让楚珊帮忙洗澡换衣裳,不愿跟盛凌云待在一起。
    明明都要离开的人,突然回来,不就是惦记着空间,她的金手指。
    可如今那个戒指已经去不掉了,若是硬要去掉,保不准要被砍手指。
    她不想当个残疾人,手指断一根都不行。
    好在,盛凌云没有丧心病狂的乱来,倒是让楚夕也摸不准,他究竟为什么回来了。
    若是楚夕没有记错的话,他的一生只有两个目的,升官发财,娶楚然。
    楚然?是了,楚夕发现,自从她进门后,就没见过楚然的身影。
    相公都叫了,按理说楚然应该紧跟盛凌云才行。
    转念一想,楚夕释然了,书里盛凌云就把楚然带到县城。
    说不定,这一次也是如此,人家已经在县城安顿好了。
    还是赶紧赚钱,和离吧,用银子补偿戒指,就不怕被剁手了。
    这种提心吊胆的日子,过的太委屈了。
    第二天,一大早,天都没亮,楚夕就推着独轮车,把野猪拉到了集市上。
    这条集市一大早很繁华,多是卖肉卖菜的,一大早起来摘菜宰猪宰羊,图的就是个新鲜。
    一路上经过的屠夫,有看到她独轮车上的野猪,纷纷喊起来。
    “姑娘,野猪卖吗?给你价格好一点。”
    楚夕都没有搭理他们,径直来到一个屠夫的摊位上,用力的拍了一下案板,笑的如阳光般灿烂。
    “二狗子,收猪肉了。”
    楚二狗是楚夕的邻居,父亲是个屠夫,集市上有个摊位,专门卖肉。
    楚二狗是个小胖墩,从前没有帮家里人卖肉的时候,跟楚夕是砍柴的搭子,他是整个村子,唯一不欺负楚夕的孩子。
    见到楚夕,他也很开心,看到楚夕拉来的野猪,吃了一惊。
    “你可真厉害,都能打野猪了。”
    一整只猪一起卖总共是二百六十斤,一斤卖七文钱,总共是一千八百二十文。
    这个时代一百文是一贯,十贯是一两,也就是一千文是一两,总共是一两八惯二十文。毣趣閱
    楚夕没想到一两银子这么多,她以为顶多是现代的一百块,如今看来,一文钱能买俩肉包,四个馒头,说不定一两银子值三千块也不止。
    也难怪汪氏出十两银子的聘礼,跟要她老命似的,确实不少钱。
    那她得啥时候才能赚够和离的钱呀。
    “二妞,你别嫌少,别人家收野猪肉,只给五文钱,我们是邻居,我才算你这么多,这样,一会儿我再给你一个猪心回家炒菜。”
    楚夕背篓里还有一些草药,她要拿到药店里去卖。
    草药并不多,卖了十五文钱。
    数着手里的铜板,楚夕觉得越发的艰难了。
    空间的用处还不知道怎么开发,更不知道啥时候能攒够银子。
    正发愁,突然一个半大孩子,冲着楚夕就撞了过来。
    ‘哎哟’楚夕那经得住人撞,一屁股摔倒在地,差点在地上砸一个大坑出来。
    “谁家孩子,这么莽撞。”
    刚准备骂人,她突然一个激灵,摸了一下腰间。
    “我去,小偷,抓小偷呀。”
    楚夕肥胖的身子爬起来也是很不容易,更不容易的是奔跑。
    昨天身后有狼,她玩命的跑。
    今天前面有钱,她玩命的跑。
    楚夕觉得要是天天这么倒霉,她不瘦下去,天理都不容。
    “小偷,抓小偷……”
    气喘吁吁,而小偷早就不知去向。
    忽然,身旁有人像是风一样跑过,帮她追小偷去了。
    这边,她的胳膊被人拉住了。
    “楚夕,你别追了,追不上的,让凌风去追吧。”
    楚夕哭丧着一张脸,看向盛凌云,更难过了。
    “这可是我赚的第一笔银子,呜呜呜,你说我怎么这么倒霉那。”
    盛凌云拿出巾帕给楚夕擦汗,一脸的泪水加汗水,他也不嫌弃,扶着她坐在了路旁。
    “没关系的,凌风会把银子给拿回来的,你饿不饿,那边有烧饼馄饨,吃一碗吧。”
    盛凌云还怪温柔嘞。
    “饿,我减肥,吃的不多,你分我半碗就行了。”
    楚夕早就饿了,只是她抠门,舍不得花钱。
    “没事,我出钱。”
    盛凌云请客就另说了。
    楚夕不客气:“那就来一个烧饼一碗馄饨吧。”
    俩人路边吃着馄饨,等着盛凌风,果然,两盏茶的功夫,盛凌风就拿着钱袋子回来了。
    只是,钱袋子空了。
    “哥,我找到你说的人了,确实在西城的破庙里,生了病,没银子看诊,我给他请了大夫,抓了药,还把剩下的银子给他了。”
    盛凌风也要了一碗馄饨,一个烧饼。
    楚夕接过空空如也的钱袋,委屈的想哭。
    拿她的袋子做好事,至少也得留个名,好让那人报答她吧。
    楚夕还没来得及控诉,就听盛凌云轻轻‘嗯’了一声。
    “虽然说旦做好事,莫问前程,若是不经意间善意,才更显的真诚。”
    盛凌风又说:“那人说了,他叫东方游,问了我是谁,我没回答就跑了,但是我抓那小偷的时候,透露了一点,说我哥是状元。”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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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都市小说,笔趣阅转载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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