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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章 重获新生(今日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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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候不早,该出洞了。
    墨语把寒锋神剑挂在腰间,再一次拜别骷髅:“老前辈,你好好在此安息,我有空再来看望你老人家。”
    出洞的路就快多了,因为刚刚走过,不用提心吊胆担心路况。
    出到外洞来,墨语没做停留,直接就走出山洞。外面依然很热,只是日已偏西,不再曝晒。
    墨语深深呼吸了几口山里清新的空气,竟然有种重获新生的感触。他施展出轻功,长身提气,几个冲天起势,就从谷底登上山顶。
    这些山对于别人叫山峰,对于从在华山长大的墨语来顶多算是山丘。华山群峰里随便提一座最矮的来,也要做这些山的爷爷。
    他站在高处简单辨别一下方位,就一路向南疾驰。至于王药师的“往北走,离临安越远越好”的话语,他早就当耳边风。
    如果别人什么,他就听什么,他就不是墨语了。
    他想回到温婉兮的藏身之处看看。
    虽然他知道,温婉兮不可能还在原地,即使在原地也有可能死了。无论如何他都想去看看,至少看过心死。
    王药师这里离临安五十里左右,他盘算了一下,以他的脚力,半个时辰应该可以到了。离天黑还有些时间,他想先找个地方吃点东西,可是周围皆是郁郁葱葱的灌木植被,没看到半点人间烟火。
    他似乎找不到路。
    忽然远处响起一阵悠扬的笛声,笛声轻快活泼。墨语忙朝笛声的方向奔过去,远远地看见两个牧童骑着黄牛,吹着笛子,缓缓而行。
    墨语上前友好地对两个牧童笑笑:“笛子吹得不错啊!”
    笛声戛然而止,两个牧童看到突然冒出的墨语,很吃惊,怔怔地不知如何答话。
    为了缓和一下他们的紧张情绪,墨语再次笑道:“别担心,我只是过路的,想找个吃吃饭歇歇脚的地方,你们可不可以告诉我哪里有?”
    其中稍大一点的牧童道:“你是要喝酒歇脚,还是要吃饭住店?”
    “有什么分别吗?”墨语问。
    “当然有!如果你只是想喝口酒暂且歇一会儿,那前面不远有个杏花村,路边有家杏花酒铺,那里的杏花酒很出名。如果你是想吃饭住店,就得往这边走,八里路外就是周家堡,是个集镇,有客栈,有饭馆。”牧童着用手指指南方。
    “那我还是去周家堡吧,多谢兄弟!”墨语谢过牧童,继续向南前行。隐隐约约的好像听到另一个牧童:“这家伙真丑!”
    是自己吗?墨语疑惑了一下,怎么会是自己呢?正常情况都是别人夸自己长相英俊的,从到大的都是如此。
    对自己的长相,墨语还是比较自信的。
    可是这周围没有第四个人啊?看来真是自己,难道是因为自己没有洗脸吗?
    恰好经过一个水塘,何不洗把脸再走?
    墨语撸起袖子蹲下正要往脸上浇水,水中影像差点没把他吓死——
    水中反映出来的这个人是谁?
    剑眉入鬃,星眸明净,鼻梁高挺,唇红齿白,妥妥的美男子一枚。
    可是这满脸的麻子是来砸场子的吗?
    别人脸上的叫麻子,自己脸上的叫麻坑,麻窝。
    墨语像泄了气的皮球,一下子瘫坐在地上。完了,真的毁容了!
    早知道是这样一个结果,还不如死在秦桧手里比较好。反正这个样子早晚也会把自己丑死。
    心里对王药师的感激之情一下荡然无存,甚至埋怨起来:这个干巴老头,为什么要想这么个损人的办法救我?还不如不救我,由我的命去闯,哪里我就一定会死哟?
    可是不用这个办法,还有别的办法吗?他只是提出方案,执行的主动权还在自己手里。
    于是又怪自己,骂自己是个糊涂虫,怕死鬼。
    想到以后自己都将顶着一张麻脸见人,不免伤心下泪来。
    又想到秦非儿死了,温婉兮多半已死了,爱自己和自己爱的人都死了,而自己心已经死了,再不会爱上谁了,现在又成了一个丑八怪的模样,也不会再有人爱上自己了,这样倒也清净了。这样想又笑起来。
    一会儿骂,一会儿哭,一会儿笑。时光永远经不起蹉跎,只一会儿的功夫,太阳已经西沉。
    罢了!罢了!还好除了容貌,身上的其它部分一样没丢。
    生活还得继续。
    为了不让这张脸吓到别人,也为了不让别人的表情吓到自己,墨语撕下一块衣襟把脸蒙起来。
    …………
    周家堡镇并不大。镇上像样的饭馆好像只有这家“贵客饭庄”。店内人满为患,墨语在店二努力协调下才在二楼找到一张桌子坐下。是个靠窗的位置,楼下街道的热闹景象尽收眼底。
    店二上来就噼噼啪啪报了一串菜谱,速度比放鞭炮还快。
    墨语确定没听清几个,也没兴趣追问。在秦桧府这段日子,山珍海味已吃成大白菜的味道。
    他吩咐店二,随便来几样精致下酒菜,再来一壶好酒即可。
    一盘卤牛肉,一盘酱板鸭,一碟花生米,一壶女儿红。是女儿红,也不知真假,反正江南都流行这个酒,走到哪里一要好酒,就来女儿红。
    “公子慢用!”店二放下菜就要走。
    “等等!”
    “公子还有何吩咐?”
    “喝一杯再走。”墨语着倒满一杯酒递给他。
    “不敢!”店二慌忙。
    “怎么不敢?喝了!”
    “掌柜不让偷喝客人的酒,知道了要撵走的。”店二有些为难地。
    “悄悄地喝一口,谁知道!”
    “公子以为掌柜是吃素的啊!闻到酒味就惨了,以前就有偷喝的,被撵走了。”店二笑道。
    “那客人要你喝呢?”
    “人地位卑微,哪个客人会给酒喝哦”店二笑道:“不过公子是个例外。”
    “真不喝?”
    “真不敢喝!”
    墨语对他招招手,店二刚凑过来,墨语飞快从他额前上拔下一根头发丢在那杯酒里。
    “你们店里不讲卫生,头发都掉酒里了,还拿给客人喝,去叫掌柜的来!”
    “公子,你冤枉人,明明是你从人头上拔下丢在酒里的。”
    “谁看见了?”
    “这……这……”店二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
    “那你把它喝了,掌柜不问就算了,若要问起来,就我逼你喝的。”
    店二无奈,只得抬起那杯酒一饮而尽,完了咂咂嘴直“好酒!好酒!”
    “要不要再来一杯?”
    “真不敢再喝了,人还有一大堆事情要做。人从来没喝过这么好的酒,多谢公子!多谢公子!。”
    墨语摆手让他下去。
    店一边走一边不停道谢,心里却是在“真他妈的怪人”
    墨语从来都不是一个怪人,他既然这么做,就有他这么做的道理。自从有了被人在酒里下药的经历后,墨语的警惕性也随之提升,别人送来的酒,让他先喝最保险。
    为了不让自己脸上比天上繁星还多的麻子,麻坑,麻窝惊世骇俗,吃东西时墨语也没有揭下脸上的布。只是揭开一角喂东西进嘴里。好在人类天生就有特异功能,即便眼睛看不见嘴巴,也绝不会把食物喂进鼻孔。
    墨语一边自斟自饮,一边看着楼下熙来攘往的人们。白天太热,晌晚后人们都出来闲逛,街上竟比白天时还要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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