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客官小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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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越回到房间换好一套衣服,催动魔法让自己头发迅速变长,然后脑袋左右晃动一下,头发就自动梳理好了,稍微挽起一点头发形成四方髻,最后插上一根发簪。
    古代并不是只有女子才会使用发簪的,男人也会,不过和女人的发簪相比,男人用的发簪更长一些,通常是15-20厘米,也没有多么美观,更加显得实用。
    只有清朝以后,男人都留起了阴阳头,这才让发簪成为女人使用的东西。
    古代头发是不能随意剪掉的,都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所以不能随意剃掉,短发虽然也能上街,但是那种好奇的目光让李越觉得羞耻感爆棚,所以也弄出了长发。
    又为了美观,李越学会了好几种古代盘头发的技巧。
    披头散发也是不行的,只有江湖上的闲汉,也就是一些地痞流氓,以及劳动人民,乞丐这些,才不会挽起头发,任由他披头散发出去,最多拿布匹包起来。
    他们可没有时间慢慢梳理头发,不可能和李越一样随意一甩,便整齐得和刚从理发店出来一样,这得需要人帮忙才能做到。
    整理一下,用空间戒指收起钱袋,便出门了。
    他现在不喜欢用瞬移赶路了,他不差哪一点时间,一路上游山玩水,也能够欣赏一下这在后世绝对看不到的景色,这才是穿越的意义,能让人看到很多无论怎么努力也无法看到的新奇世界。
    相比以前李越的鲁莽,现在的李越在古代世界已经和在这里生活了几十年的人差不多了,完全融入到了古代的生活中,一举一动都看不到现实社会的影子。
    ………………
    “驾!驾!……”
    快马加鞭,通往汴京的官路上尘土飞扬。
    这不是李越,李越骑着马匹走得缓慢,只有夜深人静的时候李越才会对马匹使用御风而行,夜行万里,白天他就坐在马背上慢慢的走,喝着从异界带回来的果酒。
    这是几个蒙古兵,身穿软甲,满脸横肉。
    李越被驱赶到了路边,这还是李越一身衣服华丽,似乎是上等蜀锦,这才让这些人收敛了许多,没怎么用强,而对于其他人就没这样客气了,挡路的贩被直接推开,货物被直接甩到路边。
    好大架子,也不知道是谁。
    汴京以前是金国的,但是现在已经被蒙古联合南宋给灭掉了,现在是蒙古占领了汴京,也就是日后的开封。终南山离这里比较近,所以李越准备先来汴京歇脚,明天早上再去古墓。
    他和龙女是关系很好的朋友,李越每次来神雕世界都会去看她,带上一些好玩的东西。
    之前李越压根没管过这个世界,一直都是以1比30的时间流速度,导致神雕世界已经度过了十余年,如今金朝已经灭亡,龙女都长得亭亭玉立了,已到了二八芳龄。
    李越没有去管这群蒙古兵,走边上一样是前进,慢慢走就好了。反正自己也是来欣赏景色的。
    这时候天空一声雕鸣,大白从天上降,在了李越的手臂上。
    李越给他喂食了不少好东西,很多东西都属于天材地宝,让这本就长得十分巨大的大白,变得越来越神俊,或许有朝一日甚至能比肩独孤求败养的那一只神雕。
    不过那神雕有缺点,长得太大了,现在都飞不起来了。
    蒙古人被雕鸣吸引,看向了李越手上的大白,眼睛一亮,走过来道:“好神俊的雄鹰,比大草原上的雄鹰还要大,这是你养的吗?”
    “嗯。”李越言辞间简单的道
    “能养出这样的雄鹰,想必你也不是无名之辈,你的名字是什么,看你应该是要去汴京吧?有地方脚吗?”
    李越喂食大白几口果酒,慢慢道:“在下无名辈而已,名字就不了,家中还有些钱财,汴京城内也有一处宅,就不牢这位军官大人挂心了。”
    李越不喜欢蒙古人。
    现代还好,大家都是华夏人,风俗语言也渐渐统一,而在南宋,而且是即将要灭亡的南宋,看到一群蒙古人。李越不去找麻烦都可以李越心情好,这么可能去主动接触。
    这位军官极其喜欢李越这头海东青。
    高大威猛,浑身洁白无一杂毛。羽毛如同白色瓷器一样微微反光,这要是被蒙古得到了,肯定是放起来供着,当做活图腾。
    “别客气朋友,我们是南征大旗下的军官,房子很大很好的!”
    他想不到用什么来诱惑李越这个看似不缺钱的游子,只有自己家有个大房子了,蒙古人实在,想不到什么坑蒙拐骗的好招数。
    对的,这就是在坑蒙拐骗。
    李越笑了一下:“你是不是想要大白?哦对了,大白就是之前那只神鹰。”
    李越已经把大白放飞出去了,让他自己找地方玩去。
    “是的,我很喜欢,我们可以出钱买。”
    李越把酒瓶收到马背上的袋子里面,问道:“可要是你买不到呢?”
    “买不到我们就自己去抓!”
    “哈哈哈哈。”李越大笑道。
    这群人知道现在的大白有什么实力吗?
    抓?
    虽然比不上异界的魔兽,但是却绝能够秒杀这样身强力壮的普通人,李越喂食的是天材地宝可不是茶米油盐,无论是速度还是力量都远超这群普通人的想象。
    “你在笑什么?”他气急,翻身下马,做出拔刀姿势:“不准笑,给我闭嘴!”
    “哦?那我不笑了,你们去抓吧,看你们出动多少人才能抓到大白。”李越嘲笑的道,双腿一夹马腹,让马匹开始慢慢的活动起来。
    蒙古人是真心喜欢那头神鹰是,但是现在哪里还能看到神鹰的身影?所以只有从李越下手了。
    “给我抓起来!”
    “是!”
    四个人领命,策马向前包围住李越。
    这人道:“你还是自己交出神鹰吧,或许我们会考虑给你一条活路,甚至让你当神鹰的侍主,专门照顾神鹰。也好过丢了性命。”
    “哦?你是在我还不如大白了?”李越问道。
    “凡人怎么能和神鹰比,这是上天赐给草原部的礼物。”
    图穷匕见啊,之前还邀请自己去他家里做客来着,估计也是鸿门宴,谁道的蒙古人好客来着?估计好客的是未来的蒙古族,而不是现在的元朝。
    “驾!”
    李越一挥缰绳,马匹朝着前方慢慢走去。
    后方却再没发出任何声音,只有几个不停挣扎的人,满脸通红,仔细一看,一股莫名其妙的水流封住了口鼻,让他们再也无法喊出一句话,也不能呼吸道一口空气。
    “大家原本都好好的,你们自己却要找死,那就不要怪我心狠手辣了,给你们一个简单的死法,也好过被黑暗魔法折磨啊。”
    估计后面紧随而来的所谓大军就要到了吧?也不知道他们看到这群人的死法之后是个什么反应。
    全身完好无损,脖子上也不见勒痕,但是却死与窒息?
    李越只能他们还是太年轻,没见过魔法师的手段。
    真把李越弄急眼了,去他们大军上来一发大水奔流,让他们感受一下被关二爷水淹七军的感觉,看他们还敢不敢在冒犯汉人。
    “咦!这个计划好像可以啊,要不我直接去放水淹了他们的大军?”
    砍了手脚,就算元朝是个再强大的人,也无法抗衡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南宋,毕竟人家有手有脚,还能拿起武器。就算南宋再不济,不敢靠近这个没有手脚的人。
    但是拿着棍棍慢慢戳总会吧?早晚也能戳死元朝,重新占领华夏大地的北方。
    不过计划只是计划,李越不准备实施。
    李越不好看好南宋,如果郭靖相当皇帝,李越二话不帮他灭掉所有敌人,但是这南宋就算了,已经糜烂如斯,就算救了一次,今后还有第二第三次。
    就算李越有着报国之心,但是报的也不是南宋这种孱弱的朝政,虽然他们还算有骨气,没有投降,而是全体跳海。
    策马进入汴京,里面的风气大抵也和之前金国统治时期没什么两样,富贵人家依旧招摇撞市,穷苦百姓依然在夹缝中求生存,买卖着自家田地种植的庄稼。
    高头大马在古代属于贵重物质,地位就如同后世的跑车。
    军官坐的马那叫军用车,官员坐的马那叫行政用车,至于私家车?别做梦,古代没有私家车,只有跑车,行政用车和军用车。任何一种都不是普通人能得罪得起的。
    所以李越也是街道上招摇撞市的一员。
    路过曾经来吃过的一家饭店,李越让马停下。
    二早就换人了,如今这个依旧机灵,跑着就往李越这边赶来了。
    “哎哟这位客官,你可心着点儿……”
    李越修炼的是魔力,存于内而不显于外,曾经练功获得的细胞活力完全转为精神力,让谢思妍都连连感慨李越忽然瘦了很多。
    现代都算瘦弱了,而在古代呢。
    大多数人生来就要劳作,也只有娇生惯养的富家少爷和日日夜夜苦读书的穷秀才才有这个条件瘦弱了。李越这一身上好蜀锦,北方的大马,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可别吧这位爷摔着咯。
    李越跳下马,摆手道:“我没事,不用担心,前面带路,给我找个上好位置。”
    二知道遇见个不差钱的主,连声道:“好嘞,客官你慢着点儿,你看三楼的位置如何?”
    “可。”
    二笑得眼睛开花,忽见李越留在原地的马,他大喊道:“三儿,快来照顾先生的马,喂上好的草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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