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欢迎来到哥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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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哥谭,一座夜之城,同时也是一座罪恶之都。
      这里的天空长年阴雨绵绵,天空中的工厂浓烟与乌云融为一体。
      就像这里的政体,官场和黑帮骨肉相连。
      踩过腥红的泥泞街道,轻嗅街道上的空气,你可以感受到参杂着些许的硫磺与血腥的湿气。
      就像这里的民风,淳朴而带着高雅,随时随地零元购。
      再抬头看看天空的那一轮圆月,下方时不时突兀的飞过一排蝙蝠,就像是一个巨大的微笑。
      不经让人嘴角上扬。
      这里是夜幕下的哥谭市,繁华与堕落共存,漫天的霓虹灯和黑烟如同遥相呼应,如同黑色迷雾下的寻宝秘境,隐藏着无数的机遇与风险。
      小巷之中,血源诅咒猎人打扮的李凡缓缓的走出,手中还拿着那把巨大的锯肉刀。
      “啊.\n.\n.\n这里是哥谭啊。”
      “也许这样子的打扮才会适合这种黑暗风的宇宙法则?”
      感受到了他体表毒液传来的赞同,李凡也确认了自己的共生体战衣暂时是完好无损的。
      本来这身老猎人服装是他用来开马甲的,结果现在却不得已拿出来了。
      重要的是,他刚刚检查了一边发现,系统空间在两个宇宙中无法共用。
      这也就意味着他无法调动了BT、泰坦等多个存放在Imc的精良大杀器道具。
      “害,真的是难办啊。”
      李凡机械的挠了挠自己的后脑勺,顺手还正了正自己的帽子。
      看着远处高楼上大大的蝙蝠灯,李凡低头哈了口气,又双手插兜的剁了跺脚,在原地不停的左右。
      Dc虽然是以黑暗著称,但是这里的英雄待遇可是比漫威好太多了。
      大超是全民偶像,闪电侠有着自己的博物馆,神奇女侠也是享受着群众的爱戴和支持。
      而在哥谭这种地方,事情却有一点点的小变化。
      那位世界上最伟大的侦探,同时也是世界上最危险的精神病人——蝙蝠侠,将自己的爱戴化为了恐惧。
      蝙蝠,就是布鲁斯韦恩心中最大的障碍,而他也将蝙蝠化为了图腾,并且让这个图腾深深的扎根于哥谭,整个城市都化作了他的巨大玩具屋。
      哥谭的犯人们就沦为了他最心爱的玩具。
      这也是为什么正义联盟永远都不能踏入哥谭这个规定的由来。
      毕竟众所周知,精美的玩具永远都是独自享受的。
      那些罪犯和蝙蝠侠斗争了这么多年,一样也和蝙蝠侠打的难解难分。
      难道他们没人知道蝙蝠侠是布鲁斯韦恩嘛?
      不,事实刚好相反,一线的反派几乎都对蝙蝠侠的身份略知一二。
      可对他们来说,他们的玩具叫做蝙蝠侠,而不是布鲁斯韦恩。
      想到这,李凡没来由的深吸了一口气。
      空气中的硝烟味依旧是那么的刺鼻,李凡微微仰头,轻轻的伸出自己的伸头去感受雨滴的滋味。
      很咸,还有一股带着火药的铁锈味。
      就在此时,他感觉自己的后脑勺被一个异物顶住了。
      “别动!”
      终于来了,李凡心想。
      他的嘴角还挂起了一丝笑容。
      那是一名抢劫犯,身高173,体态肥胖,预估45岁左右,而且还是个坡脚。
      李凡刚到此处用鹰眼隔着老远就看见这个犯人。
      当时的他正在对一名小男孩施暴。
      “老哥,问你个问题。”
      “啥?看你听话,给你留个全尸,你赶快说!”
      这位胖叔倒是对李凡的平静感到意外,于是接下了话茬。
      “你知不知道一个喜欢穿着紫色系西服,绿头发的家伙?他自称joker来着。”
      “joker你都不知道?你不会是刚来哥谭的吧?”
      “啊,是的是的。那老哥我可以再问一个问题嘛?”
      “你说。”似乎是觉得自己过于的放松警惕了,他又故意将自己的长枪李凡的头顶戳了戳,“可你别以为今天我会放过你,老子马上就要百人斩了!”
      “老哥你的鞋是不是耐克的?”
      “你怎么知道?你不是没转身嘛?”
      李凡嘴角微微上扬,“我再猜猜,你上衣是hm服装?”
      “嘿,你小子有点意思,你屁股翘一个我就不杀你.\n.\n.\n.\n了。”
      男人的话还没说完,他那只正准备图谋不轨的左手就被锯肉刀整个切割了下来。
      “啊!我的手啊。。。我的手!”
      肥胖的中年大叔一屁股做到了地上,李凡只是站在一旁冷漠的注视着男人飙血的左手,还根据每秒的出血量得出了这个男人的血管状况。
      “大叔,你不知道哥谭奇装异服都不能惹嘛?”
      李凡缓缓的俯下身去,将男人的猎枪重新递了回去,他还考虑到男人现在不好单手发力,十分贴心的帮他抵住了自己的胸膛。
      ……
      砰!
      一声巨大的枪响贯穿了整个小巷。
      砰!
      又是一枪。
      砰!砰!砰!
      急促的几声枪响之后,中年男人一脸惊恐的盯着面前这位维多利亚服饰的男人。
      这个男人本应该身重五枪,可他的胸口甚至连衣服没有一丝的缺口!
      “表演结束了?知道自己为什么死吗?”
      “怪物,怪.\n.\n.\n怪物啊!”
      男人丢掉了手中的枪,绝望的摇了摇头。
      “我本来应该说你就差一个子弹就能打死我,这样你就可以为你刚刚事后开枪杀掉那个男孩而忏悔。”
      李凡歪着脑袋盯着面前的男人,做出皱眉思索的样子。
      “可是现在系统正在更新没有积分奖励,你忏悔也没用.\n.\n.\n所以为了喜剧效果,我决定这么跟你说。”
      “怎么说?”
      虽然男人现在因为失血已经即将昏迷,可是他的求生欲还是让他支撑着自己接过这个怪物的话。
      男人话音刚落,一把巨大而狰狞的变形锯肉刀就砍飞了他的脑袋,切口平滑没有骨刺的那种。
      “因为我支持XJ棉花,懂吗?”
      说完这句话,李凡将手中的锯肉刀甩了甩血收回了系统空间。
      他的眼神则是在刀收回的一瞬间,变回了死气沉沉的状态。
      刚刚李凡尝试了很多耍宝与吐槽的方式,甚至还吐槽了Dc的内核。
      可一想到自己在这个世界中举目无亲,他的潜意识都不知道自己同理心要伪装给谁看了。
      甚至连那个小男孩他都懒得去管。
      现在的他,真的变成了一具同理心丧失的走肉了。
      不过即使如此,他的理智却依旧在线。
      因为他知道,哥谭只有两个人会关注犯罪。
      一个是蝙蝠侠,一个是戈登。
      而戈登的所有线索都会流向蝙蝠侠。
      现在既然时间线确定了有小丑,而蝙蝠灯又可以同时确定戈登和蝙蝠侠。
      那么,现在李凡只需要让这位世界最强侦探来破案就好了。
      毕竟他可不然为谁都可以做到完美切割。
      “哥谭市,真的是无趣啊。简直和亚楠一个样啊.\n.\n.\n”
      李凡用着冷漠的语气轻叹,等待着毒液吞下受害者的脑子收及情报好离开了这个小巷。
      这里是哥谭,科技繁华之地;这里是哥谭,罪恶丛生之地;这里是哥谭,灯红酒绿之地。
      巷内,猎人套的李凡缓缓走出,身上的雨水和血浆缓缓的滴落在腥红而泥泞的街道。
      巷外,灯红酒绿哥谭渐渐呈现,那是用炮火和尖叫参杂着鲜血构建的一座巨大乐园。
      眼前罪人已逝
      巷外血灾将至
      城中火光四起
      哥谭暗无天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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