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一路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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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一路向南
脱掉杰西卡的鞋子,又轻轻给她盖上被子,曾英剑直起身来,站在床边。
他当然不会乘人之危。
杰西卡对他毫不设防,他又不是禽兽,怎么可能趁她睡着的时候,把她怎么样?
那跟昨晚那个意图不轨的肥胖大汉有何区别?
但是,低头看着她甜美的睡脸,曾英剑最终还是没忍住,俯身下去,在她额头上亲了一下。
“史蒂夫……”
杰西卡似有所觉,嘴里呢喃一声。
听在曾英剑耳中,却似一道惊雷,吓得他慌忙后退。
发现杰西卡依然闭着眼睛,并没有醒来,翻了一下身之后,继续沉睡,曾英剑才松了一口气。
但心虚的他,却还是荒而逃了,匆匆走出杰西卡的卧室,轻轻给她关上房门。
明知杰西卡酒量不大,他还劝她喝了许多酒,把她灌醉,当然是有意为之。
晚上他准备行动,却又不想让杰西卡知道,灵机一动,就想了这么一个办法,算是一箭双雕:既免去了杰西卡追问他钱的来源,又瞒过她今晚出去的事情。
天已经黑了。
那些高楼上亮起了光芒四射的灯光,但在大多数的街道里,却是一片黑暗。
从那两个倒霉的黑白二人组里嘴里,曾英剑已经大致搞清楚了自己所在的位置。
杰西卡的家,应该是位于纽约曼哈顿的中部,属于上东城区域,是整个纽约治安最好的一片,这应该算是杰西卡的父母留给儿女的最大的遗产了。
纽约当然是有黑帮的,但在美国政府强有力的统治下,并没有形成统一的格局,可谓是一盘散沙。
曾英剑从黑白二人组嘴里得知,离这儿最近的黑帮势力有两个:一个是北面的曼哈顿上城,有个黑人聚居的哈莱姆区,是著名的贫民窟,政府的力量几乎管不到那儿,算是黑帮的天下;一个是南面的曼哈顿下城,有一个华人聚居的唐人街,也有华人为主的私人团体,也算一个黑帮。
黑白二人组想加入的当然是北面那个黑帮,但曾英剑却想去南面看看。
传中,华人在海外非常团结,还有什么“洪门”之类的社团,曾英剑非常好奇:在这个《美国队长》的时空,华人们的生活又是怎样的呢?
去南面的距离,几乎是去北面的两倍,但曾英剑没当回事儿,他也没准备坐车,就是步行,不,应该是跑步。
接连的强化之后,他还没有发现身体的极限。
他感觉自己现在就是个超人。
眼睛的视力好了许多,隔着百多米远,他就能看清别人脸上的表情。
耳朵的听力也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旦集中注意力,数十米开外的耳语声,他都能听得清清楚楚,现在他到了楼下,还能听到杰西卡在床上的呼吸声呢!
力量上,他没有一个准确的判断,他也没有再傻傻地对着墙踢腿,只知道,那种一米九的壮汉,一拳打过来的时候,他并没有什么压力,感觉跟幼儿园朋友的拳头也没啥区别。
速度上,他也没有一个可供衡量的参照物,反正别人的动作在他眼里都慢得像蜗牛,而他突然爆发的时候,黑白二人组那俩壮汉,根本没反应过来,连手都没抬,就被他打倒了。
身体的耐力,他就更不清楚了,他准备今晚试一试。
站在杰西卡楼下四处打量了几眼,曾英剑走向一条黑暗的街道,融入了夜色之中,然后他就开始奔跑起来。
加速,加速,再加速,一条街道几乎转眼就过。
他专挑那种没有路灯的街道,一路向南,保持着冲刺的速度,心跳不断加剧,直到他感觉似乎到了身体极限,才慢了下来。
路上倒也碰到了几个行人,但几乎都是一闪而过,那些人根本就没发现他,有那眼神好的,多半也以为是眼花,自言自语两句,也就罢了。
曾英剑在网上看过许多《美国队长》的资料,知道美国队长的最高速度,可以达到78千米/时,也就是差不多22米/秒,马拉松式的长跑,也能达到48千米/时,也就是差不多13米/秒,比博尔特的百米冲刺速度还要快。
他很好奇,自己跟美国队长相比,到底谁的身体更变态?
呃,貌似原本的美国队长就是他来着,不对,是史蒂夫罗杰斯。
没有了史蒂夫罗杰斯,还有美国队长吗?
应该有的吧!那个超级士兵血清,总要找一个人试验的,没有了史蒂夫,还有那么多美国大兵呢!
管他呢,反正这只是电影的世界,并不需要他去拯救地球。
曾英剑稍微一想,就不再纠结。
他本想直奔目的地的,可才跑了不一会儿,就出了状况。
“这是我所有的钱!都给你!求求你!求求你!别杀我!我还有两岁的孩子!”
刚刚跑进一条黑暗的街道,曾英剑耳中就听到了一个哀求的声音。
下一刻,他就看到了让他愤怒的一幕:
一个黑人男子拿着一把手枪,指着一个中年白人。
中年白人跪在地上,双手捧着一个钱包朝黑人递了过去,嘴里苦苦哀求。
但黑人男子一把抢过他手里的钱包,却并没有放过他的意思,而是一脚踢在他肩膀上,将他踹翻在地,然后手枪一指,扣动扳机——
“砰!”
“哐当!”
一声巨响,曾英剑尽了全力,拿出了冲刺的速度,飞奔而来,一拳打在黑人脸上。
枪声和拳击声同时响起!
黑人飞了出去!
手枪掉在地。
枪口飞出的子弹,并没有击中中年白人,而是打在墙上,钻了进去,曾英剑看得清清楚楚。
他这才发觉,他是能够看到子弹飞行的轨迹的,虽然不一定躲得过去,却让他唯一的担心都没有了——在黑夜里,他完全不用害怕那些黑帮的枪了。
既然救了人,又怎么能错过“彩虹”呢?
曾英剑停了下来,飞快掏出口罩戴在头上,才转身面对中年白人,问到:
“嘿!伙计!你还好吧?”
死里逃生的中年白人,这才回过神来,发现自己没有中枪,惊喜不已,感激的话立刻就脱口而出:
“谢谢!谢谢!你是蝙蝠侠(Batman)吗?”
收到了“彩虹”,曾英剑的心情又好了不少,笑了笑:
“不,我是口罩侠(Maskman)!”
罢,曾英剑转身就准备继续向南,这才朝地上的黑人看了过去,一下就呆住了:
“我杀人了!”
………………
脱掉杰西卡的鞋子,又轻轻给她盖上被子,曾英剑直起身来,站在床边。
他当然不会乘人之危。
杰西卡对他毫不设防,他又不是禽兽,怎么可能趁她睡着的时候,把她怎么样?
那跟昨晚那个意图不轨的肥胖大汉有何区别?
但是,低头看着她甜美的睡脸,曾英剑最终还是没忍住,俯身下去,在她额头上亲了一下。
“史蒂夫……”
杰西卡似有所觉,嘴里呢喃一声。
听在曾英剑耳中,却似一道惊雷,吓得他慌忙后退。
发现杰西卡依然闭着眼睛,并没有醒来,翻了一下身之后,继续沉睡,曾英剑才松了一口气。
但心虚的他,却还是荒而逃了,匆匆走出杰西卡的卧室,轻轻给她关上房门。
明知杰西卡酒量不大,他还劝她喝了许多酒,把她灌醉,当然是有意为之。
晚上他准备行动,却又不想让杰西卡知道,灵机一动,就想了这么一个办法,算是一箭双雕:既免去了杰西卡追问他钱的来源,又瞒过她今晚出去的事情。
天已经黑了。
那些高楼上亮起了光芒四射的灯光,但在大多数的街道里,却是一片黑暗。
从那两个倒霉的黑白二人组里嘴里,曾英剑已经大致搞清楚了自己所在的位置。
杰西卡的家,应该是位于纽约曼哈顿的中部,属于上东城区域,是整个纽约治安最好的一片,这应该算是杰西卡的父母留给儿女的最大的遗产了。
纽约当然是有黑帮的,但在美国政府强有力的统治下,并没有形成统一的格局,可谓是一盘散沙。
曾英剑从黑白二人组嘴里得知,离这儿最近的黑帮势力有两个:一个是北面的曼哈顿上城,有个黑人聚居的哈莱姆区,是著名的贫民窟,政府的力量几乎管不到那儿,算是黑帮的天下;一个是南面的曼哈顿下城,有一个华人聚居的唐人街,也有华人为主的私人团体,也算一个黑帮。
黑白二人组想加入的当然是北面那个黑帮,但曾英剑却想去南面看看。
传中,华人在海外非常团结,还有什么“洪门”之类的社团,曾英剑非常好奇:在这个《美国队长》的时空,华人们的生活又是怎样的呢?
去南面的距离,几乎是去北面的两倍,但曾英剑没当回事儿,他也没准备坐车,就是步行,不,应该是跑步。
接连的强化之后,他还没有发现身体的极限。
他感觉自己现在就是个超人。
眼睛的视力好了许多,隔着百多米远,他就能看清别人脸上的表情。
耳朵的听力也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旦集中注意力,数十米开外的耳语声,他都能听得清清楚楚,现在他到了楼下,还能听到杰西卡在床上的呼吸声呢!
力量上,他没有一个准确的判断,他也没有再傻傻地对着墙踢腿,只知道,那种一米九的壮汉,一拳打过来的时候,他并没有什么压力,感觉跟幼儿园朋友的拳头也没啥区别。
速度上,他也没有一个可供衡量的参照物,反正别人的动作在他眼里都慢得像蜗牛,而他突然爆发的时候,黑白二人组那俩壮汉,根本没反应过来,连手都没抬,就被他打倒了。
身体的耐力,他就更不清楚了,他准备今晚试一试。
站在杰西卡楼下四处打量了几眼,曾英剑走向一条黑暗的街道,融入了夜色之中,然后他就开始奔跑起来。
加速,加速,再加速,一条街道几乎转眼就过。
他专挑那种没有路灯的街道,一路向南,保持着冲刺的速度,心跳不断加剧,直到他感觉似乎到了身体极限,才慢了下来。
路上倒也碰到了几个行人,但几乎都是一闪而过,那些人根本就没发现他,有那眼神好的,多半也以为是眼花,自言自语两句,也就罢了。
曾英剑在网上看过许多《美国队长》的资料,知道美国队长的最高速度,可以达到78千米/时,也就是差不多22米/秒,马拉松式的长跑,也能达到48千米/时,也就是差不多13米/秒,比博尔特的百米冲刺速度还要快。
他很好奇,自己跟美国队长相比,到底谁的身体更变态?
呃,貌似原本的美国队长就是他来着,不对,是史蒂夫罗杰斯。
没有了史蒂夫罗杰斯,还有美国队长吗?
应该有的吧!那个超级士兵血清,总要找一个人试验的,没有了史蒂夫,还有那么多美国大兵呢!
管他呢,反正这只是电影的世界,并不需要他去拯救地球。
曾英剑稍微一想,就不再纠结。
他本想直奔目的地的,可才跑了不一会儿,就出了状况。
“这是我所有的钱!都给你!求求你!求求你!别杀我!我还有两岁的孩子!”
刚刚跑进一条黑暗的街道,曾英剑耳中就听到了一个哀求的声音。
下一刻,他就看到了让他愤怒的一幕:
一个黑人男子拿着一把手枪,指着一个中年白人。
中年白人跪在地上,双手捧着一个钱包朝黑人递了过去,嘴里苦苦哀求。
但黑人男子一把抢过他手里的钱包,却并没有放过他的意思,而是一脚踢在他肩膀上,将他踹翻在地,然后手枪一指,扣动扳机——
“砰!”
“哐当!”
一声巨响,曾英剑尽了全力,拿出了冲刺的速度,飞奔而来,一拳打在黑人脸上。
枪声和拳击声同时响起!
黑人飞了出去!
手枪掉在地。
枪口飞出的子弹,并没有击中中年白人,而是打在墙上,钻了进去,曾英剑看得清清楚楚。
他这才发觉,他是能够看到子弹飞行的轨迹的,虽然不一定躲得过去,却让他唯一的担心都没有了——在黑夜里,他完全不用害怕那些黑帮的枪了。
既然救了人,又怎么能错过“彩虹”呢?
曾英剑停了下来,飞快掏出口罩戴在头上,才转身面对中年白人,问到:
“嘿!伙计!你还好吧?”
死里逃生的中年白人,这才回过神来,发现自己没有中枪,惊喜不已,感激的话立刻就脱口而出:
“谢谢!谢谢!你是蝙蝠侠(Batman)吗?”
收到了“彩虹”,曾英剑的心情又好了不少,笑了笑:
“不,我是口罩侠(Maskman)!”
罢,曾英剑转身就准备继续向南,这才朝地上的黑人看了过去,一下就呆住了:
“我杀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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